广告搭建合同是广告活动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、规范合作流程的重要法律文件,通常由广告主(委托方)与广告服务提供方(搭建方)签订,旨在确保广告项目从设计、制作到安装、验收等环节的顺利推进,保障双方合法权益,以下从合同核心要素、主要内容、注意事项等方面展开说明。

合同核心要素
广告搭建合同的核心要素包括主体信息、项目标的、权利义务、违约责任等,这些要素是合同成立及履行的基石。
- 主体信息:需明确委托方与搭建方的全称、法定代表人、地址、联系方式等,确保主体合法存续,避免因主体不适格导致合同无效。
- 项目标的:清晰描述广告项目的具体内容,如广告类型(喷绘、灯箱、LED屏、异形展架等)、尺寸、材质、工艺要求、安装位置等,避免模糊表述引发争议。
- 合作范围:界定双方责任边界,例如委托方是否需提供场地、电源接入条件,搭建方是否包含设计、运输、安装、拆卸、维护等全流程服务,或仅负责单一环节。
合同主要内容
(一)费用条款
费用是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,需明确以下内容:
- 总价及构成:合同总价是否为含税价(需注明税率),费用是否包含设计费、材料费、制作费、运输费、安装费、保险费、维护费等,建议以附件形式列明费用明细表(示例见下表)。
费用项目 | 单位 | 数量 | 单价(元) | 金额(元) | 备注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喷绘画面制作 | 50 | 80 | 4000 | 含3M灯布、高清UV打印 | |
钢结构框架搭建 | 项 | 1 | 15000 | 15000 | 含钢材、人工安装 |
运输及安装 | 项 | 1 | 2000 | 2000 | 5公里内免费超距另计 |
合计 | 21000 | 含税(税率6%) |
- 支付方式:约定分期支付比例及节点,如“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40%作为预付款,材料进场验收后支付30%,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支付30%”,尾款(如质保金)可约定在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(通常为总价的5%-10%)。
(二)履行期限与方式
- 时间节点:明确设计稿提交时间(如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)、材料采购及制作周期(如10个工作日)、安装时间(如制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,需提前通知委托方配合)、验收时间(安装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)。
- 安装要求:约定安装标准,如钢结构需符合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》(GB50205-2020),画面拼接平整无褶皱,电气线路需安全规范等。
(三)质量标准与验收
- 质量标准:需引用国家或行业规范,如“广告画面色彩偏差ΔE≤1.5,钢结构防腐处理厚度≥60μm,LED屏亮度≥800cd/㎡,且无死灯、花屏现象”。
- 验收流程:约定验收主体(双方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)、验收依据(合同附件、设计图纸、样品)、验收方式(现场测量、通电测试、材质检测等),以及验收异议的处理(如验收不合格,搭建方需在约定时间内整改至合格)。
(四)双方权利义务
- 委托方义务:按时支付费用、提供安装场地及必要条件(如电源接口、电梯使用权限)、对搭建方的设计方案确认(需书面确认)、协助办理必要的报批手续(如户外广告需城管部门审批)。
- 搭建方义务:按合同约定质量、时间完成工作、确保施工安全(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及第三方安全责任)、提供材料合格证明及保修服务(如钢结构质保2年,LED屏质保1年)、施工结束后清理现场。
(五)违约责任
- 逾期责任:逾期付款的,需按逾期金额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;逾期完成工作的,需按合同总金额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,超过约定期限15日的,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。
- 质量违约:验收不合格且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,委托方有权要求搭建方退还已支付费用并赔偿损失(如广告发布延误导致的预期收益损失)。
- 不可抗力:因地震、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的,双方免责,但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,协商延期或解除合同。
(六)争议解决与生效条款
- 争议解决:约定协商、仲裁(如×市仲裁委员会)或诉讼(如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)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。
- 生效条件: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(自然人签字、法人盖章)之日起生效,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注意事项
- 资质审查:委托方应核查搭建方的营业执照(是否含“广告设计、制作”经营范围)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过往案例等,避免无资质施工导致安全隐患或合同无效。
- 细节约定:对易产生争议的细节(如材料品牌规格、画面色彩校准标准、质保范围)需以附件形式明确,避免口头约定。
- 保险购买:搭建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险,并为广告工程购买财产险,降低意外事故风险。
相关问答FAQs
Q1:广告搭建合同中,如果搭建方未按时完成安装,委托方能否直接扣除全部尾款?
A1:不可以,除非合同中明确约定“逾期超过X日,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尾款”,否则委托方仅能按约定违约金比例(如日万分之三)主张赔偿,扣除尾款需以搭建方违约为前提,且违约金总额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%,若搭建方逾期时间较短,委托方应先催告,给予合理整改期限,再决定是否主张权利或解除合同。
Q2:广告搭建完成后,委托方以“效果不满意”为由拒绝验收,是否合法?
A2:需分情况判断,若“效果不满意”属于主观审美范畴,且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具体效果参数(如色彩、亮度数值),仅凭主观理由拒绝验收可能构成违约;若“效果不满意”是因为搭建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(如材质不符、尺寸偏差)履行义务,则委托方有权拒绝验收,并要求搭建方整改至合格,建议双方在合同中明确“验收标准以附件设计图纸及样品为准”,避免因主观争议影响验收流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