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挂靠”模式本身存在巨大的法律和税务风险,挂靠方(实际施工人)与被挂靠方(建筑公司)之间没有真实的股权、人事、业务、资产关系,这种模式违反了《建筑法》、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,税务机关一旦查实,会认定被挂靠方与挂靠方之间是“虚开发票”关系,不仅要求补缴税款和滞纳金,还可能处以高额罚款,相关人员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。

最好的“节税”方式,是逐步将“挂靠”模式转变为合法、合规的“合作”模式,在此基础上,再运用合法的税务筹划方法。
以下将从“风险规避”和“合法节税”两个层面,为建筑公司提供一套系统性的建议。
第一部分:风险规避——从“挂靠”到“合作”的转型
这是所有税务筹划的基础,如果模式本身不合法,任何节税技巧都是空中楼阁,甚至加剧风险。
转型目标: 将挂靠方转变为公司的分公司、子公司或项目公司,或建立合法的内部承包关系。

具体做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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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:
- 优点: 能够形成真正的法律实体,财务独立核算,可以合法地承接项目,开具发票,承担法律责任。
- 操作: 由挂靠方核心人员出资,但注册在被挂靠建筑公司名下,成为其分公司或子公司,被挂靠方作为母公司,对分公司/子公司进行实质性管理(如人员任免、财务制度、项目管理等),从而满足“实质重于形式”的税务和监管要求。
- 税务影响: 分公司所得税汇总缴纳,子公司独立缴纳,这为集团内部的税务筹划提供了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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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合法的内部承包关系:
- 优点: 操作相对简单,能保留挂靠方在项目上的灵活性和积极性。
- 操作:
- 签订正式《内部承包经营合同》,明确双方的权利、义务和责任。
- 被挂靠方必须对项目进行“四统一”管理: 统一管理工程合同、统一财务管理、统一对外采购、统一施工质量。
- 被挂靠方必须与项目管理人员(班组长、技术员等)签订劳动合同,并为其缴纳社保,建立真实的用工关系。
- 项目资金必须进入被挂靠方对公账户,由公司统一支付材料款、人工费、税费等,形成完整的资金流水。
- 税务影响: 在这种模式下,项目收入属于被挂靠方,成本费用(人工、材料等)也可以合法入账,解决了成本票缺失和虚开发票的根本问题。
第二部分:合法合规的税务筹划方法(在转型后)
在建立了合法的合作关系后,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税务筹划:

利用“小规模纳税人”身份(针对年应税销售额较低的情况)
- 政策: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(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)的征收率为3%(目前有减按1%征收的优惠,需关注最新政策)。
- 筹划点:
- 如果新成立的项目公司或分公司预计年销售额低于500万,可以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身份。
- 对比: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,税率通常为9%,如果项目利润率不高,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会更低。
- 注意: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,所以如果项目有大量可抵扣的进项(如采购大量设备、钢材等),需要权衡税负高低。
选择有利的计税方法(针对特定业务)
- 政策: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,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(9%税率)或简易计税方法(3%或1%征收率)。
- 筹划点:
- 适用简易计税的情形: 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》规定,以下情况可以选择简易计税:
-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。(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,并收取人工费、管理费的建筑服务)
- 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。(指全部或部分设备、材料、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)
- 为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。(指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5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)
- 如何选择:
- 如果项目属于上述三种情况之一,且甲供材料比例高,或者利润率较低,选择简易计税可以显著降低税负。
- 计算公式:
应纳税额 = 含税销售额 / (1 + 征收率) × 征收率,因为没有进项抵扣,计算简单直观。 - 注意: 一旦选择简易计税,36个月内不得变更。
- 适用简易计税的情形: 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》规定,以下情况可以选择简易计税:
合理规划成本费用,取得合规票据
这是建筑企业节税的重中之重,成本是利润的减项,成本越高,应纳税所得额越低,企业所得税也越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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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工成本:
- 问题: 大量零散的农民工,无法取得工资薪金发票。
- 解决方案:
- 与正规的劳务公司合作: 将部分或全部劳务分包给有资质的劳务公司,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(通常税率为6%或9%),可以抵扣进项或计入成本。
- 成立劳务公司: 如果业务量大,可以考虑自己成立一家劳务公司,进行内部业务往来,既解决了用工问题,又取得了合规票据。
- 合规发放工资: 对管理人员、技术人员等,通过“工资薪金”形式发放,并依法代扣代缴个税,这部分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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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成本:
- 问题: 从个人或小规模供应商处采购,只能取得普通发票,无法抵扣进项。
- 解决方案:
- 选择一般纳税人供应商: 尽量从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处采购钢材、水泥、商品混凝土等主要材料。
- 集中采购: 公司进行集中采购,以获得更优的价格和更合规的票据。
- 利用供应商税收优惠: 某些特定材料(如砂石土料)的销售者可以选择简易计税,开具3%的发票,此时虽然不能抵扣,但如果适用简易计税的建筑项目,整体税负可能更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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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成本:
- 机械租赁: 选择正规的有资质的租赁公司,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- 费用分摊: 将公司的管理费用、财务费用、研发费用等合理地分摊到各个项目中,降低单个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。
利用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
- 政策: 国家为了鼓励特定区域发展,会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。
- 筹划点:
- 西部大开发/海南自贸港/大湾区等: 如果在这些区域有业务或设立公司,可以关注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(如15%的优惠税率)。
- 地方性税收返还/奖励: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,会对企业上缴的增值税、所得税给予一定比例的返还或奖励,可以咨询专业的财税顾问,了解目标地区的政策。
- 注意: 利用区域性优惠政策,必须保证业务真实、注册地和经营地一致、人员社保在本地缴纳,避免被认定为“空壳公司”而政策落空。
合理利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
- 政策: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,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在实际扣除的基础上,再加计一定比例(目前为100%)扣除。
- 筹划点:
- 建筑企业可以加大在BIM技术、绿色建筑、新型施工工艺、装配式建筑等方面的研发投入。
- 建立规范的研发项目立项、管理和核算体系,准确归集研发费用,从而享受加计扣除优惠,直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。
总结与忠告
- 合规是生命线: 摒弃“挂靠”的侥幸心理,尽快向合法的合作模式转型,这是所有税务筹划的基石。
- 成本票据是核心: 建筑企业的节税,70%的功夫在于“节支”,即取得合法、合规的成本费用票据,这是降低企业所得税最直接有效的方法。
- 身份和方法选择是关键: 根据自身业务规模、项目类型和利润率,在纳税人身份和计税方法上做出最有利的选择。
-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: 税务筹划非常复杂,且政策变化快,强烈建议聘请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或财税顾问,进行量身定制的方案设计和落地执行,避免因小失大。
- 保持业务真实: 任何税务筹划都必须建立在真实业务的基础上,虚构业务、虚开发票是红线,绝对不能触碰。
建筑公司的税务筹划是一个系统工程,需要从商业模式、合同管理、财务核算、人员管理等多个维度进行协同优化,唯有走合法合规之路,企业才能行稳致远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