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壳校的处置是一个涉及教育资源优化、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的系统工程,需结合成因、规模及区域特点,通过“分类施策、疏堵结合、标本兼治”的原则推进,所谓“空壳校”,通常指因人口流动、城镇化加速、学校布局调整等原因,导致生源持续流失、实际在校生人数远低于办学标准,教育资源严重闲置的中小学校,其处置不当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、教育资源浪费,甚至引发当地居民对教育公平的担忧,需从摸底排查、分类处置、长效机制三个维度,构建全流程解决方案。

全面摸底排查,奠定处置基础
空壳校的处置需以精准数据为前提,需由教育、财政、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排查,建立“一校一档”管理台账,排查内容需涵盖:学校基本办学条件(如校舍面积、设施设备、土地性质)、生源情况(近3年入学人数、变化趋势、未来预测)、资产权属(是否为国有资产、有无抵押或纠纷)、教职工构成(在编人数、学科结构、安置意愿)及当地群众诉求(对学校保留或关闭的意见、对教育资源的期待),对位于城镇核心区但生源持续萎缩的学校,需重点分析其与周边学校的距离、家长择校倾向;对偏远农村的空壳校,则需结合人口外流趋势、交通条件及“小规模学校”保留政策综合评估,排查结果需向社会公示,充分征求村民代表、家长委员会及人大代表意见,确保处置方案的科学性和公信力。
分类精准施策,盘活闲置资源
根据排查结果,空壳校可划分为“可保留优化型”“合并调整型”“转型利用型”及“拆除注销型”四类,差异化制定处置方案。
(一)可保留优化型:小规模学校提质增效
部分空壳校虽生源少,但地处偏远、交通不便,或为少数民族聚居区、边境地区,保留对保障教育公平、巩固“控辍保学”成果至关重要,此类学校应转型为“小而优”的乡村小规模学校,通过以下措施提升质量:一是优化师资配置,实施“县管校聘”改革,通过走教、支教、轮岗等方式补充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;二是改善办学条件,利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资金,升级智慧教育设备,建设“专递课堂”“名师课堂”,实现与优质学校资源共享;三是创新办学模式,推行“幼小一体化”或“九年一贯制”,整合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资源,避免因生源分散导致资源闲置,某省偏远山区将3所空壳校整合为1所“乡村小规模中心校”,配备校车接送学生,同时引入社会力量捐赠“爱心图书室”“科创实验室”,学生回流率达40%。
(二)合并调整型:教育资源集约化
对于因城镇化导致周边生源向城区集中的空壳校,应实施“合并撤并”,将学生分流至邻近优质学校,实现教育资源集约化,具体操作中需注意:一是科学制定分流方案,根据距离、交通便利性确定接收学校,提供校车服务或交通补贴,保障学生上学安全;二是妥善安置教职工,通过“转岗培训+校内调配+跨校流动”方式,优先分流至接收学校或区域内缺编学校,对接近退休年龄的教师可采取“内部退养”政策;三是做好资产移交,撤并后的校舍、土地等资产由县级政府统一管理,优先用于教育事业发展,如改扩建城区学校、增设公办幼儿园等,某县将5所农村空壳校合并至2所乡镇中心校,同步投入2000万元改善中心校办学条件,不仅提高了教育资源使用效率,还使乡镇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了30%。

(三)转型利用型:多元功能服务社区
空壳校校舍及土地具有较高再利用价值,可结合乡村振兴、社区服务需求,转型为公共服务设施,转型方向需经县级政府审批,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:一是教育功能延伸,改造为公办幼儿园、社区学习中心、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或职业技能培训学校,如某省将闲置校舍改造成“乡村振兴学堂”,开展农民电商培训、留守儿童课后托管服务;二是公益服务功能,转型为村(居)委会办公场所、老年幸福食堂、医疗卫生室、文化礼堂或全民健身中心,满足群众“一站式”服务需求;三是盘活国有资产,在确保教育优先的前提下,通过公开拍卖、出租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,用于建设普惠性养老机构、特色农产品加工车间等,收益反哺当地教育,某市通过“政府回购+社会运营”模式,将10所空壳校改造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,新增养老床位500张,同时为学校提供研学实践基地。
(四)拆除注销型:规范资产核销
对校舍危房、土地性质不符规划或无保留价值的空壳校,需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和资产核销,具体流程包括:委托专业机构鉴定房屋安全等级,确认无保留价值后,由教育部门会同财政、自然资源部门制定拆除方案,报县级政府批准;拆除过程中需做好建筑垃圾清运和土地复垦,恢复生态功能;资产核销需严格履行财务审计和备案程序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某县对3所D级危房空壳校实施拆除,复垦为耕地后新增耕地指标50亩,指标交易收益全部用于农村学校危房改造。
构建长效机制,防范新增空壳校
为避免空壳校问题反复出现,需建立“源头预防—动态监测—政策保障”长效机制,一是优化学校布局规划,结合人口变动趋势、城镇化进程及“多规合一”要求,科学编制中小学布局规划,预留教育用地,避免盲目撤并或新建学校;二是建立生源预警机制,教育部门每年定期监测区域内学龄人口变化,对连续2年生源低于办学标准的学校启动预警,提前制定处置预案;三是完善教育资源配置,通过集团化办学、城乡教育共同体等方式,推动优质师资、课程、设施向薄弱学校流动,提升家门口学校吸引力,从源头上减少生源流失。
相关问答FAQs
Q1: 空壳校处置后,学生分流是否会影响教育质量?
A: 学生分流需以“保障教育质量”为核心前提,教育部门应制定详细分流方案,将学生安排至办学质量达标、交通便利的接收学校,并通过“名校+弱校”集团化办学、教师交流轮岗、优质课程共享等方式,确保接收学校的教学能力,对接收学校增加教育经费投入,改善办学条件,配足师资力量,避免因学生数量增加导致班额过大、资源紧张,某市在空壳校分流中,为接收学校按每新增1名学生2000元的标准拨付专项经费,并从城区学校选派骨干教师驻点支教,确保分流后学生成绩稳中有升。

Q2: 空壳校校舍转型为其他用途时,如何避免国有资产流失?
A: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空壳校校舍转型需严格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:一是履行审批程序,转型方案需经教育、财政、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审核,报县级政府批准,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,需依法办理用地手续;二是坚持公开交易,除用于公益用途外,闲置资产出租、出售需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,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,避免低价交易;三是加强后续监管,明确资产使用方职责,签订规范合同,约定用途限制、租期及违约责任,教育部门定期检查资产使用情况,对违规改变用途、转租转租等行为严肃追责,某省规定空壳校闲置资产用于经营性用途的,年租金不得低于当地同类市场价的90%,收益全额纳入财政专户,用于教育事业发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