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联系公安部备案,首先需明确“公安部备案”的具体指向,根据业务性质不同,备案类型可能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(ICP备案/ICP许可证)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(等保备案)、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备案等,不同类型的备案对应不同的联系渠道和流程,以下从常见备案类型出发,详细说明具体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。

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(ICP备案/ICP许可证)
备案主体
- ICP备案:所有中国大陆的网站、APP、小程序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均需办理,由工信部通过各地通信管理局管理,但部分涉及公安特殊监管的内容(如新闻、出版、论坛等)需同步向公安部门报备。
- ICP许可证:涉及有偿信息服务(如电商平台、在线支付等)的网站需办理,由省级通信管理部门审批,公安部门主要涉及安全审核。
联系方式
- 线上渠道:
- 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(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):登录系统后,在“备案进度查询”或“信息变更”模块中,若涉及公安监管内容,系统会提示跳转至公安备案系统或提交相关材料。
- 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(https://www.beian.gov.cn/):公安部门指定的互联网服务安全管理平台,用于提交公安专项备案(如论坛、博客、音视频服务等),用户注册后根据指引填写网站信息、负责人身份证明、安全管理制度等材料,提交后等待审核(审核周期通常为5-20个工作日)。
- 线下渠道:
- 联系所在地市级公安局网安支队或区/县级公安局网安大队,可拨打当地114查询网安部门办公电话,或前往线下窗口咨询,北京网安咨询电话为010-87680110,上海网安为021-22032001(具体以当地公布为准)。
- 若涉及ICP许可证申请,需通过省级通信管理局提交材料,同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安全评估(如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》),可通过“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”查询各地通信管理局联系方式。
注意事项
- 备案时需确保网站服务器托管在境内,且域名、IP地址等信息与实际一致,虚假备案会被驳回或处罚。
- 涉及公安专项备案的网站,需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,配备安全管理人员,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并提交报告。
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(等保备案)
备案主体
所有在中国境内运营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对象(如信息系统、网络平台、云服务、物联网设备等),需根据系统重要程度分为一级至五级,并向公安机关备案。
联系方式
- 线上渠道:
- 全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系统(https://www.djbh.org.cn/):登录系统后,选择“备案管理”模块,填写系统基本信息、定级报告、专家评审意见等材料,提交至属地市级公安局网安部门审核。
- 部分省市开通了政务网备案入口,如“广东省政务服务网”“浙江政务服务网”等,搜索“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”即可在线办理。
- 线下渠道:
- 前往属地公安局网安部门提交纸质材料(定级报告、安全建设方案、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),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(需注明“等保备案材料”)。
- 咨询电话可拨打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公开咨询电话(010-66201819),或属地网安部门电话(如深圳网安0755-84465000)。
注意事项
- 定级需由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专业机构测评,一级系统可自行备案,二级及以上系统需提交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》。
- 备案后需定期开展等级测评(二级及以上系统每年至少一次),测评结果报公安机关备案。
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备案
备案主体
大型企业、学校、医院、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或重点单位,需向公安机关备案内部安全保卫制度、应急预案、安防设施配置等情况。
联系方式
- 属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治安部门:携带单位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内部安全保卫制度文件、安防设施清单等材料,到辖区派出所或治安管理大队窗口办理。
- 电话咨询:拨打110转属地派出所,或通过当地公安局官网查询治安部门联系方式(如“治安管理支队”办公电话)。
注意事项
- 安防设施需符合《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》要求,如视频监控覆盖、消防设施、门禁系统等。
- 若发生安全事件(如盗窃、火灾等),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。
通用联系渠道
若无法确定备案类型,可通过以下通用方式获取指引:
- 公安部官网(https://www.mps.gov.cn/):首页“服务”栏目中“公安业务办理”可查询备案指南,或通过“互动交流”栏目留言咨询。
- 12389公安举报电话:24小时开通,可咨询备案相关问题,或受理业务投诉。
- 线下窗口:前往当地公安局政务服务大厅,所有公安业务备案均设有综合受理窗口,工作人员会提供材料清单和流程指引。
相关问答FAQs
Q1:网站已完成ICP备案,是否还需要单独办理公安备案?
A:不一定,若网站仅提供个人博客、企业展示等非经营性信息服务,且不涉及新闻、出版、论坛、社交、在线支付等公安监管内容,通常只需ICP备案;若涉及上述监管内容(如论坛、直播平台、电商平台等),需通过“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”办理公安专项备案,两者不可替代。

Q2: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审核不通过,如何重新提交?
A:审核不通过通常因材料不完整、定级不准确或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,需登录备案系统查看驳回原因,根据网安部门反馈意见修改材料(如补充专家评审意见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等),修改后重新提交,若对驳回理由有异议,可联系属地网安部门沟通(提供书面申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),一般会在5个工作日内得到答复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