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网站上添加备案号是中国大陆网站运营的法定要求,目的是便于相关管理部门对互联网信息内容进行监督和管理,保障网络信息服务的合规性,根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规定,未取得备案不得在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已取得备案的网站需在网站首页底部显著位置标明备案号,以下是关于如何在网站上正确添加备案号的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。

获取备案号
在添加备案号之前,需确保已完成ICP备案(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)或ICP许可证(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),备案完成后,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会生成唯一的备案号,格式通常为“省简称+备+序号号+号/京ICP备12345678号-1”,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备案号: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(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)输入域名或主体信息查询,或通过第三方工具如“ICP备案查询网”获取。
备案号的添加位置
根据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要求,备案号应放置在网站首页底部中间或显著位置,确保用户在正常浏览时无需复杂操作即可看到,常见的添加位置包括:网站首页页脚区域(通常居中显示)、登录页底部、移动端网站的页脚(需适配响应式设计),避免将备案号放置在折叠菜单、滚动区域或不显眼的角落,确保其可见性。
备案号的添加方式
HTML代码直接添加
在网站首页的HTML代码中,通过<footer>
标签或<div>
标签添加备案号文本,并确保字体颜色与页面背景形成明显对比(通常为黑色或深灰色),示例代码如下:
<footer style="text-align: center; padding: 20px 0; color: #333;"> <p>京ICP备12345678号-1</p> </footer>
若需同时链接至备案官网,可添加超链接:

<footer style="text-align: center; padding: 20px 0;"> <p> <a href="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" target="_blank" style="color: #333; text-decoration: none;"> 京ICP备12345678号-1 </a> </p> </footer>
通过CMS系统添加
- WordPress:登录后台,进入“外观”-“编辑”,选择页脚模板文件(如
footer.php
),在合适位置添加备案号代码;或使用插件(如“Header and Footer”)在全局页脚插入内容。 - 企业官网定制:若使用企业建站平台(如凡科、建站之星等),可在“网站设置”-“备案信息”中填写备案号,系统会自动生成在页脚。
- 移动端适配:通过响应式设计或移动端专用模板,确保备案号在手机端显示完整且居中,例如使用
@media
查询调整字体大小:@media screen and (max-width: 768px) { footer p { font-size: 12px; } }
使用图片或图标形式
部分网站会设计带有备案号标识的图片(如“公安备案”图标与ICP备案号组合),此时需确保图片清晰、文字可识别,且仍需以文本形式同步备案号(方便搜索引擎抓取),示例:
<div style="text-align: center;"> <img src="beian_icon.png" alt="备案图标" style="margin-right: 5px;"> <span style="color: #333;">京ICP备12345678号-1</span> </div>
备案号的格式规范
- 完整性:需包含完整的备案号,不得遗漏“备”字、序号或尾缀(如“-1”),京ICP备12345678号”不可简化为“京ICP备12345678”。
- 准确性:备案号需与工信部系统查询结果一致,若备案信息变更(如主体、域名等),需重新获取新备案号并更新。
- 语言与符号:备案号中文字使用简体中文,符号使用中文全角格式(如“:”“-”),避免使用英文符号或特殊字符。
常见错误及注意事项
- 位置不显著:将备案号添加在首页以外的页面或页脚边缘,导致用户难以发现,正确做法:仅添加在网站首页底部,且确保页面滚动时始终可见。
- 格式错误:擅自修改备案号格式(如调整序号、添加无关符号),京ICP备12345678号-1”不可改为“京ICP备12345678号-2”。
- 链接失效:若添加备案号官网链接,需定期检查链接是否可正常访问,避免因网站改版导致链接失效。
- 未及时更新:备案信息变更后未更新网站备案号,可能导致网站被接入商暂停服务,需在变更后重新提交备案,获取新备案号后再更新网站内容。
- 隐藏或缩小字体:通过CSS将备案号字体设置为极小(如
font-size: 0px
)或与背景色相同,属于违规行为,可能面临行政处罚。
备案号添加后的自查
完成添加后,需通过以下方式验证合规性:
- 用户视角检查:以普通用户身份打开网站首页,观察备案号是否在页脚居中显示、字体清晰可见。
- 多设备测试:在电脑、手机、平板等设备上访问网站,确认备案号在不同屏幕尺寸下均正常显示。
- 链接有效性测试:若备案号带有官网链接,点击后是否能跳转至工信部备案查询页面。
- 备案系统核对:在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输入域名,核对网站展示的备案号与系统记录是否一致。
特殊情况处理
- 多域名备案:若一个备案号对应多个域名,需在所有域名的首页底部均添加该备案号,不可遗漏。
- 网站改版或迁移:网站更换模板、服务器或域名后,需重新检查备案号是否丢失或格式错误,并及时补充。
- 公安备案:若网站涉及论坛、新闻等信息服务,还需在首页右上角添加公安备案号(格式如“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2345号”),并与ICP备案号同时展示。
相关问答FAQs
Q1:备案号必须添加到所有页面吗?
A1:不需要,根据规定,备案号只需添加在网站首页底部显著位置即可,无需在内页或子页面重复添加,但部分特殊行业(如新闻、出版类)可能有额外要求,需以当地通信管理局规定为准。
Q2:备案号可以放在网站的JavaScript弹窗中吗?
A2:不可以,备案号需以静态文本形式直接展示在页面底部,不可通过弹窗、悬浮窗或动态加载的方式呈现,否则不符合“显著位置”的合规要求,且可能影响用户正常查看。
